银河微电: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2023-05-30 18:34:51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3-033


(资料图)

转债代码:118011           转债简称:银微转债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的起止时间:2023 年 6 月 12 日至 2023 年 6 月 13 日(上午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

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常州银河世

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沈世

娟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沈世娟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沈世娟女士,197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苏州

大学法学硕士。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国家第四批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专利

代理师,兼职律师。2001年2月至今历任常州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10年11月

至今任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

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16日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1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序号                        议案名称

       宜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刊登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并且对《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

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3年6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期限

  (三)征集程序

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

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等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

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9号

 邮编:213022

 电话:0519-68859335

 传真:0519-85120202

 联系人:李福承、岳欣莹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

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

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

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

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

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

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

托;

“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

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

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

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

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沈世娟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

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

充分了解。

  本人/本单位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沈世娟女士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

票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

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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