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花4800元祛斑 结果满脸白斑

2023-08-01 20:56:59     来源:海峡导报

女子告上法庭美容 公司被判赔偿2.3万元(主题)


【资料图】

海峡导报讯(记者 陈捷 吴舒远 通讯员 湖法)本想花4800元换一张无瑕的脸蛋,不料医美祛斑后竟成“大花脸”。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案。

此前,29岁的李女士在短视频平台上刷到一家美容公司宣传“皮秒美容”的视频。脸上有黄褐斑的她便想试一试。美容公司客服承诺技术、产品、服务均有质量保证。

2021年10月,双方签订了《客户协议确认单》,李女士花4800元购买了祛斑疗程。不料,在实施“皮秒美容”项目后,她的脸颊起了水疱,还出现灼烧、刺痛、神经抽搐等症状。她多次与美容公司联系,对方仅口头表态“要负责到底”。

2021年12月,美容公司向李女士全额退款,并出具承诺书,答应负责。此时,李女士的脸上留下了明显的白斑,直径大约5厘米,边界清晰。

李女士说,美容变成了“毁容”,平时如果不戴口罩,都不敢出门见人。

2022年1月,李女士自行就医,被诊断为“双侧面颊见片状色素减退斑”。此后,她在医院持续进行激光治疗。

李女士事后才得知,那家美容公司无卫生许可证、医疗机构资质。为她做手术的医生也没有医师资质。

为此,李女士不仅起诉了美容公司,还把该公司的4名股东也列为被告,要求他们一起担责。庭审时,被告均未到庭参加诉讼。

湖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美容公司在无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对李女士进行医疗美容服务,造成李女士面部损害,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除了医疗费和因维权而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证据保全费,法院还认为,李女士承受了极大精神痛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酌定为6000元。因美容公司已有五个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身,李女士有权要求公司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美容公司向李女士赔偿2.3万余元,公司的4名股东分别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3招防范美容风险

选择医美机构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法官提醒,首先,要看营业场所是否为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否则不能进行医疗活动。

其次,看诊疗人员是不是执业医务人员。从事医疗美容的诊疗活动,必须是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士证书的工作人员。

第三,看采用的设备、耗材、药物是否合法合规。医美所采用的设备、耗材应该有“械”准字号,即获得国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药物应该有“药”准字号,即药品生产批准文号。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用于注射的玻尿酸、胶原蛋白等看起来像药品,但实际上是按医疗器械进行管理,审批取得的是“械”准字号。产品如果是“消”“妆”字号,则属于卫生消毒用品、化妆品范畴,只能外用,一定不能用于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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